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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1-10-09 15:03:34 来源: 作者:
桓台县教育和体育局发布关于对睿一教育、书香源弘乐教育的处理通报
为掌握学科类培训机构能否严格遵守“双减”规定,国庆期间,桓台县教体系统开展了校外培训机构“不得违规开展学科类校外培训”执法检查。
检查过程中发现,位于唐山镇唐一村1组275号的桓台县睿一教育培训学校有限公司和位于少海花园北门东30米的桓台县书香源弘乐教育培训学校有限公司,无视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和教育部印发的《国庆期间不得违规开展学科类校外培训提醒的通知》文件要求,我行我素,仍然在节假日开展学科类校外培训。
鉴于以上问题,依据民办教育培训机构管理相关规定,给予桓台县睿一教育培训学校有限公司和桓台县书香源弘乐教育培训学校有限公司本年度年检不合格处理,责令限期整改。
希望全体培训机构充分吸取教训,严格落实“双减”政策要求,依法依规办学。下一步,教育部门将继续联合相关部门开展联合执法检查,严格执行“双减”工作要求,营造良好教育生态。